台当局新行政团队“绿色大风吹”,网友:换汤不换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管理机构将于31日进行新旧团队交接。苏贞昌接任者陈建仁已启动新团队人员更替,目前班底已大致确定。
从已公布的名单来看,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将与陈建仁搭档出任正副负责人,行政团队新面孔包括文化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史哲、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萧宗煌等,留任成员则包括数位发展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唐凤、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潘文忠、交通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国材、农业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吉仲等。
陈建仁与郑文灿。中时新闻网陈建仁称,稳健衔接政务、扩大世代合作、增加女性成员,是此次组建团队的原则,用人唯才、适才适所,要让更多愿意为台湾做事的人尽其才。
对此,岛内民众并不买账,舆论直批新团队人事调整无异于“旧酒装新瓶”“换汤不换药”。
陈建仁何许人也?
陈建仁给人以“学界清流”的印象,曾任台湾大学公共卫生研究所所长等职。他的父亲出身中国国民党地方派系,曾任高雄县县长。陈水扁执政时期,陈建仁便和蔡英文在行政机构共事。2015年,他以无党籍身份与蔡英文搭档参选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2016年成为台湾地区第一位无党籍的副领导人。
2019年,面对“务实台独工作者”赖清德的突袭式挑战,陈建仁宣布不争取竞选连任,次年任期届满后卸任,并于2021年底申请加入民进党,被视为蔡英文的“心腹”。
在行事方面,陈建仁以“中立温和”的学者身份自居。在镜头前总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岛内有媒体称其为暖男、“大仁哥”。他曾表示自己醉心于研究,对政治没有兴趣。对于此次人事调整,他宣称期许组建“温柔坚韧”的团队。
不过,岛内不乏针对陈建仁的批评。2007年其担任台湾科技发展部门负责人时,共同挂名的论文疑似抄袭,为此请辞。新冠疫情中,其盲目为“高端疫苗”站台而被称为“高端圣骑士”。此外,岛内有声音认为,陈建仁缺乏从政经验,恐难应对复杂的党内派系斗争及棘手的民生问题。
人事调整or政治妥协?
对于苏贞昌请辞,岛内舆论分析,这极可能是其从政生涯的最后一程。其任内台湾物价飞涨、民众薪水倒退、贫富差距拉大,而苏贞昌团队行事作风却蛮横傲慢,引发民众极大不满。
2022年底,民进党在台湾地区“九合一”选举中失利,民进党党内及民众皆对苏贞昌愈发不满。随着接连补选的败北,普发现金的“保卫战”失效,苏贞昌不得不下台走人。
岛内舆论认为,从苏贞昌的辞职时机及已公布的人选名单来看,民进党内部存在诸多派系与权位算计。陈吉仲、薛瑞元、王美花、林右昌等多位行政团队成员都有“黑历史”。此波人事安排并非以专业及经济优先,可说是派系平衡下的妥协名单,遑论“用人唯才”。当前岛内“党”“政”貌合神离,相关调整只是为避免“政治跛脚”而作出的挣扎。
台湾《联合报》认为,陈建仁行政经历有限,学者性格处理政务明显难大破大立,用陈建仁接替苏贞昌,便于将行政资源在“2024大选年”笼络牵制党内各派系,并掌握接班人团队。
苏贞昌与陈建仁。联合报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赖士葆质疑,此次人事调整有如“绿色大风吹”,陈建仁虽成为新任行政机构负责人,但蔡英文剥夺了他的人事任命权,陈建仁带领的行政团队只是代理人而已,实效堪忧。
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邱臣远建议,对于高度争议的留任名单,陈建仁应勇于展现个人意志,知人善任,才能真正展现改革魄力。
岛内民众期待什么?
对于陈建仁接任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岛内一份最新的网络民调显示,有92%的民众“不相信会做得很好”。反之,“相信陈建仁会做得很好”的民众仅有4%,调查结果引发讨论。
不少网友留言批评:“他的心里只有高端没有人民”“不祈望就没失望”“无需期待”“觉得现在的执政团队,哪位来接任都没用,因为没有一位是专业的,更何况都是为己私利,有哪位真为台湾百姓做事,所以换谁做还是一样无解。”
岛内舆论指出,面对严峻台海局势、通货膨胀及经济不景气、治安败坏等事件频传,民众并不关心人事变动,真正在乎的是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如提高薪水、稳定物价、农产品营销等民生事项,都有赖新团队尽心尽速解决,期待真正以民为先。(记者 穆朗)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